港股通业务投资者常见问题解答


  1、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港股通?

  答: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限于机构投资者和满足港股通适当性要求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通过证券公司评估,满足知识水平、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3)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符合上述适当性条件的或者已开通上交所港股通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还需签署风险揭示书,并且与证券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后方可参与港股通交易。

  2、个人投资者如何购买港股通股票?

  答:个人投资者经过证券公司适当性评估、签署相关协议并开通港股通交易,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经由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内地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

  在结算交收方面,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责任,中国结算进而与证券公司(结算参与人)就港股通交易进行清算交收,证券公司负责办理自身与投资者之间的清算交收。

  3、同一交易主体的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账户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账户可以混用吗?

  答:不可以。深港通和沪港通采用“双通道”独立运行机制,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证券账户股票不能交叉卖出,同一交易主体需分别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账户或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账户进行交易和行权。比如,投资者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账户买入某港股标的公司的股票,无法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账户卖出,只能通过原买入账户卖出;如果投资者要行使该港股标的公司的股东权利(如股东大会投票等),也只能通过原买入账户进行意愿申报。另需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沪深港股通资金账户资金可以交叉使用,即通过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港股的资金可用于买入深港通下的港股通港股,通过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卖出港股的资金可用于买入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港股。

  4、港股通投资者如何行使股东权利?

  答: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投资者港股的名义持有人,将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以中国结算名义存管在香港结算,通过香港结算行使对港股通上市公司的权利。为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利,中国结算通过投资者的托管证券公司,在充分征求投资者意愿后为投资者提供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投票、供配股认购等公司行为代理服务。

  5、投资者通过港股通买卖港股使用哪种币种?

  答: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成交,以人民币清算并交收。港股通投资者在进行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换算时,需区分参考汇率与结算汇兑比率两个概念的差异。投资者可登录深港通子网站(http://www.szse.cn/main/szhk)查询参考汇率和结算汇兑比率。更多换汇方面的内容请参见本指南“港股通的换汇安排”相关内容。

  6、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类型的订单参与港股通交易?

  答:内地投资者参与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交易港股通股票时,在竞价时段(含开市前时段和收市竞价时段)应当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持续交易时段应当采用“增强限价盘”委托。

  7、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如何委托申报?

  答: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委托申报需输入证券代码、买卖价格、买卖数量等参数。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其申报价格应遵守香港当地的报价规则。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是受一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非开市买卖盘的报价,则受另一套报价规则和价位表所监管,其中包括买盘或卖盘的价格不得大于按盘价九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

  8、港股通交易日是如何安排的?

  答:港股通将仅在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并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具体交易安排,将由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其指定网站对市场公布。深港通开通当年的交易日安排将在开通前向市场公布。如果发生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定的特殊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港港股通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那么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调整港股通交易日并向市场公布。

  9、香港市场的半日市是什么,港股通交易如何安排?

  答:如果圣诞前夕(12月24日)、新年前夕(12月31日)及农历新年前夕(农历腊月最后一天)为交易日,则香港市场将没有延续早市及午市交易,上述日期为半日市。如果该日为港股通交易日,那么该日的港股通交易也没有午市。

  10、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应遵守联交所规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其中9:00至9:15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9:30至12:00及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申报;16:00-16: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于16:08-16:10之间随机收市),16:01开始接受竞价限价盘申报。撤单时间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

  11、什么是联交所开市前时段?

  答:开市前时段是在早上开市前增设的交易时间。交易所参与者可在该段时间将买卖盘输入交易系统作单一价格竞价。在开市前时段,买卖盘积累到一段时间后,会在预先设定的对盘时段中对盘。也就是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在开市前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输入“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指令。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大于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最近参考平衡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每个买卖盘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交易时段 交易时间 交易规则
输入买卖盘时段 9:00-9:15 AM 只接受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输入。
(注:港股通投资者只可以输入竞价限价盘,并且期间仅能撤销订单而不可以修改订单。)
对盘前时段 9:15-9:20 AM 只接受竞价盘,投资者不得在交易系统内更改及 取消买卖盘。
(注:港股通投资者不能输入“竞价盘”,因此,不可以在9:15-9:20之间输入、修改及取消订单。)
对盘时段 9:20-9:28 AM 1、投资者不得在交易系统内输入、更改及取消买卖盘;
2、已经存在的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以竞价盘为先)、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对盘;
3、在此时段确定每一只证券的最终参考平衡价格(即开盘价)。
对盘时段 9:28-9:30 AM 至早上9:30持续交易时段开始前,不能将买卖盘传递至联交所的交易系统。

  12、港股交易的开市价如何确定?

  答:在开市前时段,买卖盘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竞价盘享有优先的对盘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顺序对盘,“最终参考平衡价”即为开市价。若开市前时段未产生对盘价格的,以当日第一笔成交价格作为开市价。

  一般而言,参考平衡价格必须是介乎最高买盘价及最低卖盘价之间(包括该两个价格)的其中一个买盘价或卖盘价,并达致最多的配对股数。

  13、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是怎样规定的?

  答:每个全日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中午12:00以及下午13:00至16:00是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

  在持续交易时段,一方面,交易系统会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另一方面,交易系统只接受“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注:港股通投资者在持续交易时段内只可输入“增强限价盘”。

  在此时段,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大于按盘价(最近参考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同时,每个买卖盘的数量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14、什么是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港股通投资者如何参与收市竞价交易?

  答:收市竞价交易时段首阶段已于2016年7月25日推出。由此日起,每全日交易日下午 4:00-4: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现阶段仅涵盖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及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所有成份股、有相应 A 股在中国内地交易所上市的 H 股及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后者港股通暂不适用)。下阶段的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在首阶段的检讨完成后,再适时公布推行。详情投资者可参阅:http://www.hkex.com.hk/cas/sc/index.htm。

  港股通投资者可在参考价定价时段之后,采用“竞价限价盘”的申报方式参与收市竞价交易。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包括四个时段:参考价定价时段、输入买卖盘时段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

  (1)参考价定价时段确定参考价,参考价使用现行计算收市价的方法厘定,即由15:59:00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份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然后取其中位数。

  (2)输入买卖盘时段:价格限制定为参考价的±5%。价格在允许价格限制内的未完成买卖盘(即买盘等于或低于价格上限及卖盘等于或高于价格下限),包括卖空盘和庄家盘,将由持续交易时段自动转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所有此类买卖盘将会被系统视为竞价限价盘。

  竞价盘及价格在参考价±5%范围内的竞价限价盘可由输入买卖盘时段起开始输入。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输入,而价格超出价格限制范围的竞价限价盘,将会被系统拒绝。

  (3)不可取消时段及随即收市时段:价格限制范围将可再收紧,定于16:06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的最低沽盘价与最高买盘价之间。此价格限制在整个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期间将维持不变。

  在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新输入的竞价限价盘价格必须在第二阶段价格限制范围之间,其间不得修改或取消买卖盘。

  如果在16:06 输入买卖盘时段结束时只有买盘或只有卖盘(或两者均无存在),或最低沽盘价(最高买盘价)高于(低于)参考价的±5%,则不可取消时段及随机收市时段价格限制将定为参考价的±5%(即与输入买卖盘时段相同)。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只可输入竞价盘(深港通投资者不适用)及竞价限价盘,而这两类买卖盘只可于16:01(输入买卖盘时段开始)开始输入。所有其他买卖盘类别如限价盘/增强限价盘/特别限价盘/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均不会受理。而港股通投资者可在参考价定价时段之后,采用“竞价限价盘”的申报方式参与收市竞价交易。

  24个价位规则不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但9倍价格规则如常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输入的竞价限价盘。

  15、港股交易的收市价如何确定?

  答:在随机收市时段过后,所有收市竞价交易证券会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配对买卖盘。

  参考平衡价格是介乎最高买盘价与最低沽盘价之间,用以配对时可以达成最高交易股的价格。在决定最高交易股数时,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的交易股数均会被考虑在内。

  倘若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没有确立最终参考平衡价格,参考价将当作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用以配对买卖盘,并将成为收市竞价证券的收市价。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对盘(竞价盘享有较优先的对盘次序)。

  对非收市竞价交易证券,港股收市价按照持续交易时段最后一分钟内5个按盘价的中位数计算,系统由15:59:00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份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然后取其中位数,确定为收市价。

  16、港股通投资者是否可以修改订单?

  答:投资者的港股通订单如果已经申报的,不得更改申报价格或数量,但在联交所允许撤销申报的时段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

  联交所市场允许港股通投资者撤销申报的时段包括,交易日开市前时段的9:00-9:15(即输入买卖盘时段)、9:30-12:00(持续交易时段)、13:00-16:00(持续交易时段)和16:01-16:06(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此外,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在12:30-13:00的时段内撤销上午未成交的买卖盘申报。

  17、联交所的买卖盘“竞价限价盘”和“增强限价盘”有何特点?

  答:竞价限价盘是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适用于开市前时段及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指定价格应等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或者较最终参考平衡价格更具有竞争力的竞价限价盘(也就是指定价格等于或高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买盘,或者指定价格等于或低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的卖盘)或者可按照最终参考平衡价格进行对盘,取决于交易对手方是否有足够可以配对的买卖盘。竞价限价盘会根据价格及时间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在开市前时段结束后,任何未完成而输入价不偏离按盘价9倍或以上,也不低于按盘价九分之一或以下的竞价限价盘,都将自动转至持续交易时段,并且均被视为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

  增强限价盘适用于持续交易时段,投资者可以其指定或者更优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股票。增强限价盘可以同时与10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也就是输入卖盘可以较最佳买盘价低9个价位,输入买盘可以较最佳卖盘价高9个价位。任何未能成交的买卖盘余额将按此前输入的指定限价转为一般限价盘,存于所输入价格的轮候队伍中。而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开始时,系统里所有未成交而符合价格限制的限价盘及增强限价盘也会被视为竞价限价盘,自动转至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18、港股通股票交易以“手”为买卖单位,1手的股数是多少?

  答:“手”是香港证券市场术语,即一个买卖单位。不同于内地市场每买卖单位为100股,在香港,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各上市公司自行决定。投资者如果想查阅每只证券的买卖单位,那么可以登录港交所网站,在“投资服务中心”栏目内,选择“公司/证券资料”,输入股份代号或上市公司名称以查询。

  19、港股交易最大手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港股交易每个买卖盘最大为3,000手,同时,最大股数限制是99,999,999股。由于港股的每手股数是由上市公司决定,因此,理论上可能出现因某公司每手股数过大使得在未达到3,000手的情况下就达到99,999,999股的上限规定。可以说,港股交易的最大交易手数以99,999,999股数除以每手股数,或3,000手中的较小者为准。

  20、什么是市场波动调节机制?

  答:由2016年8月22日起,当个别适用股票在短时间内剧烈波动时,市场波动调节机制(下称“市调机制”)将被触发,为市场提供5分钟冷静期。适用股票涵盖恒生指数及恒生国企指数成份股。市调机制有助提醒市场个别股份的价格大幅变动,让参与者于短暂冷静期内重新评估其策略和持仓,并作出投资决策。此机制不会暂停交易,也并非用来限制个股每日的价格波幅:

  1、市调机制监测仅适用于持续交易时段整数买卖单位的买卖盘输入。市调机制不会于开市前时段及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早市及午市的首15分钟及午市的最后15分钟触发。

  2、在持续交易时段中,每只受市调机制限制的产品(市调机制产品)均按动态价格限制受到监测,有关价格限制为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

  3、一旦股票价格超出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市调机制将被触发,并随即开始5分钟的冷静期。冷静期内交易仍然可在触发时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范围内继续进行。

  4、就每个市调机制产品而言,于单一交易时段(早市和午市为两节交易时段)内最多可以触发一次市调机制。

  5、冷静期后,触发市调机制的股份将恢复无限制的正常交易。该股份在同一交易时段内不再受市调机制监测。

  21、投资者需查询持有的港股通股票并打印持股证明书,该如何办理?

  答:投资者需要查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时,中国结算参照A股做法为投资者提供查询服务,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持有记录,是港股通投资者享有该证券权益的合法证明。

  22、港股通投资者的港股持有余额包含哪些信息?

  答:投资者港股持有余额分为日终持有余额(Balance)、可交易数量(Available)、未完成交收数量(Pending);如发生冻结,还记录冻结数量(Frozen)。

  可交易数量(A)=日终持有余额(B)+ 未完成交收数量(P) -冻结数量(F)

  23、投资者查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时,如何收取查询费?

  答:参照投资者查询A股标准收费。当投资者同时查询沪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中记录的A股和港股时,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查询收费根据证券账户与A股合并计收,不单独收取查询费。

  24、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可否转存管至香港证券经纪商?

  答: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不能跨境转存管,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5、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提取纸面股票?

  答: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投资者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也不能在香港市场进行任何其他投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6、港股通投资者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办理质押?

   答:可以。港股通投资者以其持有的港股,办理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业务时,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均参照A股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提示投资者注意,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已申报净买入但尚未完成交收或已申报净卖出但尚未在持有数量中扣减的港股无法用于质押。

  27、港股通投资者可以办理哪些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

  答:港股通投资者可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办理因继承、离婚、法人资格丧失、投资者向基金会捐赠及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等情形涉及的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

  提示投资者注意,中国结算不办理港股通投资者因协议转让涉及的非交易过户业务。

  28、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中国结算办理港股通股票非交易过户业务的流程如下:(1)中国结算对港股通投资者提交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的,按非交易过户的相关收费标准计算并收取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和过户费;(3)中国结算将报税材料邮寄至香港结算,并将印花税税款交至香港结算;由香港结算转交至香港税务局并在成交单据贴印花后,邮寄至中国结算;(4)中国结算收到相关通知和材料后办理股份过户,并将成交单据寄送给投资者。

  提示投资者注意,(1)因要向香港印花税署缴付印花税,非交易过户的办理周期至少需要八个港股通交易日,投资者须注意其中可能带来的股价波动、司法冻结等风险。(2)就法人资格丧失或继承遗产事宜,在符合香港法例的要求下,可申请豁免缴付印花税。如需申请豁免的,中国结算将豁免材料代为邮寄至香港结算,由香港结算转交至香港印花税署,香港印花税署审核通过的,可豁免缴付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