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期权交易的最早记载是《圣经•创世纪》中关于合同制的协议。大约在公元前1700年,雅克布为同拉班的女儿瑞切尔结婚,而签订了同意为拉班工作七年的协议,以获得与瑞切尔结婚的许可。在这里,雅克布7年劳作的报酬就是“权利金”,以此换来结婚的“权利”,而非义务。
公元前7世纪,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政治学》中提到了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的故事。某一年泰勒斯预测到明年将迎来橄榄的丰收年,要想榨取橄榄油,不得不需要橄榄榨油器。于是泰勒斯找到了榨油器的拥有者,支付了一小笔费用“权利金”用于锁定明年的榨油器使用费。一年后,橄榄丰收,泰勒斯靠高价卖出榨油器使用权获利丰厚。
17世纪30年代末,荷兰的批发商已经懂得利用期权管理郁金香交易的风险了。在当时,郁金香是身份的象征,受到了荷兰贵族的追捧,批发商们普遍出售远期交割的郁金香。由于从种植者处收购郁金香的成本价格无法事先确定,对于批发商而言,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郁金香期权应运而生。
批发商通过向种植者购买认购期权的方式,在合约签订时就锁定未来郁金香的最高进货价格。收购季到来时,如果郁金香的市场价格比合约规定的价格还低,那么批发商可以放弃期权,选择以更低的市场价购买郁金香而仅损失权利金(为购买期权付出的费用);如果郁金香的市场价格高于合约规定的价格,那么批发商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从种植者处购买郁金香,控制了买入的最高价格。这是最早的商品期权。后来,18、19世纪,美国及欧洲相继出现了标的物以农产品为主的场外市场期权交易。
在境外,股票期权作为一种基础金融衍生工具已经为投资者普遍接受,并被广泛地应用于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等诸多领域。
美国期权市场发展成熟,种类丰富
在美国,1973年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简称CBOE)的成立,标志着标准化期权交易时代的开始。成立之初,CBOE期权推出了16只标的股票的认购期权;此后,CBOE不遗余力地从事股票期权产品开发,满足投资者的需求。目前,在CBOE挂牌交易的股票期权约有1896种、ETF期权96种、指数期权28种和利率期权4种,日均交易量达到290万手合约以上。
2007-2009年期间,股票期权在美国出现了井喷式增长,目前成交量最大,ETF期权次之,其他期权品种占比相对较小。在2013年排在股权类衍生品的前20位。由于美国期权市场发展时间较长,市场结构中以机构投资者居多,具有完备的套期保值交易体系,与现货市场的联动性较强,投机氛围相对较弱。
欧洲期权市场发展历史悠久
17世纪的“郁金香”热中期权就得到广泛应用。欧洲的期货、期权交易量仅次于北美和亚洲,占到全球的20.1%,是世界上重要的期权市场之一。1978年,伦敦证券交易所、荷兰欧洲期权交易所最早开始开展股票期权业务。 欧元区货币系统形成,对期权市场产生了较大影响。经过一系列的交易所并购与整合,欧洲期货交易所(Eurex)、泛欧交易所(EURONEXT)成为最重要的期权交易所。尽管Eurex没有交易量显著突出的单一产品,但其在欧洲衍生品市场却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占全球期权市场的份额一直保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目前Eurex已有超过500多只股票期权。
亚洲市场近年来得到迅速发展
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股票期权交易在全球得到迅速发展,在亚洲地区的发展值得关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现为香港交易所)在1995年推出了首只汇丰控股期权,成为亚洲第一个为投资者提供股票期权交易的市场。韩国期权市场是一个比较年轻的市场,发展十分迅速但不均衡。1997年,韩国推出了KOSPI 200指数期权,并2000-2004年进入快速发展期,2002年1月,韩国证券交易所(现为韩国交易所)开始交易股票期权。目前,韩国已成为世界上活跃的期权交易市场之一。
期权的定义:
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期权的买方(权利方)可以选择在合约规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的卖方(义务方)买入或者卖出一定数量的股票或ETF。
买方有执行的权利也有不执行的权利,一旦买方选择执行,则相应的卖方必须履约。
期权的分类:
按期权买方的权利划分,可以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认购期权是买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从期权卖方处买入一定数量标的证券的期权合约。认购期权卖方在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认沽期权是买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将一定数量标的证券卖给期权卖方的期权合约。认沽期权卖方在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按期权买方执行期权的时限划,可以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欧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行权的期权。
美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可以在期权购买日至到期日之间任一交易日行权的期权。
沪、深交易所的期权合约均为欧式期权。
合约标的:合约标的是指期权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通常,股票期权合约标的指的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宽基ETF。
合约类型: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合约单位:一张期权合约对应的标的数量,1张标准化的期权合约对应10000 份ETF。
行权价:期权合约约定的期权买方行权时的标的交易价格。
合约到期月份: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合约到期日: 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交易所休市日顺延),是合约有效期截止的日期,也是期权权利方可行使权利的最后日期。
杠杆性:期权杠杆倍数较大,小资金投入期权有机会实现以小博大的效果。相比股指期货,期权合约投入小。
非线性:期权的权利、义务不对称;买方有权放弃合约,最大损失为权利金,呈现损失有限的特性。
立体化交易:期权给予投资者全方位的交易机会,除了做多、做空的方向型交易,还可以运用组合策略,增加在时间、波动的交易维度,适合不同投资场景。
T+0交易:当日开仓可平仓,可灵活捕捉日内投资机会。
控风险、增收益:持有标的ETF的同时,买入一定数量认沽期权做保险,可有效管理持仓风险,实现进可攻退可守的效果;或卖出相应数量的认购期权形成备兑策略,实现增强持仓收益的目标。
期权与权证一样,是代表权利的契约性凭证,即买方均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但两者存在以下不同:
| 股票期权 | 权证 |
发行主体 | 没有特定发行人 | 通常是标的证券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大股东 |
持仓类型 | 投资者既可持有权力方头寸也可持有义务方头寸 | 投资者只能持有权利方头寸 |
合约特点 | 标准化合约:期权合约条款基本相同,由交易所统一确定 | 非标准化合约:每一个上市权证都有不同的条款(如行权比例各有不同) |
存续期间 | 通常一年以下,一般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即到期 | 一般长达半年或一年以上 |
履约担保 | 卖出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随标的证券市值变动而变动) | 发行人以其资产或信用担保履行 |
行权价格 | 交易所根据规则确定(一般有很多个) | 发行人决定 |
股票期权与期货一样,都是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产品,可以作为投资者风险管理的手段,用于风险对冲、套利、方向性交易和组合策略交易等。
| 期权 | 期货 |
标的物 | 一种商品或期货合约选择权的买卖权利 | 商品或期货合约 |
权利义务 | 不对等。买方有以合同规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而卖方则有被动履约的义务。 | 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
保证金收取 | 只有期权的卖方(义务方)需要缴纳保证金 | 买卖双方均需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计算 | 期权是非线性产品,保证金非比例调整 | 期货是线性产品,保证金按比例收取 |
清算交割 | 若期权合约被持有至到期行权日,期权买方可以选择行权,或者放弃行权;期权卖方需做好被行权的准备,可能被要求行权交割 | 若期货合约被持有至到期日,将自动交割 |
合约价值 | 期权合约类似保险合同,本身具有价值(权利金) | 期货合约本身无价值,只是跟踪标的价格 |
收益风险 | 期权买方的收益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波动,但其亏损则只限于购买期权的保险费;卖方的收益只是出售期权的权利金,其亏损则是不固定的 | 随之期货价格的变化,交易双方则都面临着无限的盈利和无止境的亏损 |
期权赋予了持有人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物的权利,使持有人可能通过行权获得一定的期待收益。因此,持有人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额来获得这种权利。
期权合约价格由两部分组成:内在价值、时间价值。
内在价值:如果立即行权,买方的实际获利。内在价值可以通过计算期权行权价和标的资产价格的差值而得。
时间价值:
一般来讲,期权在到期日之前是以高于内在价值的价格来交易的,其中高出内在价值的部分就是期权的时间价值。它代表随着时间延长,标的价格变动可能带来期权增值,期权买方愿意付出的超过内在价值的部分。
期权合约离到期日越近,标的证券价格变动有利于期权持有人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时间价值会随着时间流逝而逐渐降低,越临近到期,时间价值流逝越快;直至到期时时间价值将会归零。
例:假设标的ETF的现价为4元,行权价格为3.9元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价格分别为1200元和300元,时间价值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计算:
对于认购期权,内在价值=(4-3.9)*10000份=1000元,时间价值=1200-1000=200元。
对于认沽期权,由于现货价格低于行权价,因此内在价值为0,时间价值=300-0=300元。
按照期权行权价和标的资产价格的相对大小,期权可以分为实值、平值和虚值三种状态。
实值期权:若买方立刻行权,有盈利的期权合约;即行权价格低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认购期权,或行权价格高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认沽期权。
平值期权:买方行权与否无区别,盈利为0的期权合约;即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相同或最为接近的认购(认沽)期权。
虚值期权:若买方行权会亏损,将放弃行权的期权合约;即行权价格高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认购期权,或行权价格低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认沽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