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融资费用
具体购回利率将根据当前客户及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协商拟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还需在初始交易时收取质押登记费证券交易经手费,补充质押时收取质押登记费。相关费用均按交易所及中国结算规定的标准收取。
收费标准
质押登记费
  • 股票:500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1‰收取,超500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1‰收取。
  • 债券:500万元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5‰收取,超500万元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05‰收取。
  • 基金:500万份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5‰收取,超500万份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05‰收取。
证券交易经手费 深交所
  • 按每笔初始交易质押标的证券面值1‰收取,最高不超过100元。
上交所
  • 按每笔初始交易金额的0.01‰向融入方收取,起点5元,单笔最高不超过100元。